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公告》规定相关纳税人需要在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 期间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没错,就是去年曾有人退税上万元的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去年曾有人退税上万元
去年你有收到退税吗?到账的瞬间是不是太开心了,不过也有人需要补缴税款
特别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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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应补税款的要按期缴纳,不然将依法追缴,并加收罚款和滞纳金,而且会影响个人信用!
今年,哪些人需要办理?具体如何办理?我们一起来看看:
01、年度汇算的内容
依据税法规定,2020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以下简称“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0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0年已预缴税额
依据税法规定,年度汇算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所得。
02、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4号)有关规定,纳税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03、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04、办理时间及方式
年度汇算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2021年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
(一)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二)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下同。以下简称“单位”)代为办理。
(三)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以下称“受托人”)办理,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授权书。
05、办理渠道
纳税人可优先通过网上税务局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不了解怎么填报?不用担心!下面介绍手机APP申报指南,赶紧来看看。(注:由于2020年填报尚未开启
以下教程示意图以2019年申报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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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实名注册及完善个人信息
(分为大厅注册码注册和人脸识别认证注册)
二、然后进行汇算准备
① 绑定银行卡
可通过点击【个人中心】-【银行卡】,点击【添加】功能进行银行卡的绑定,且必须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开户的银行卡;后续可以使用绑定的银行卡来完成税款的缴税与退税。
② 查询、完善专项附加扣除
如果你2020年度存在符合条件但未及时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2020】年。
根据你个人实际情况填写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如果你2020年度已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误,可在首页【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界面,选择扣除年度【2020】年,进行查询、修改、作废。
专项扣除中子女教育需满足3岁以上。
③ 查询收入纳税明细
点击首页【收入纳税明细查询】,选择纳税记录年度及所得类型,点击【查询】可查看收入及申报税额。对于收入信息有异议可点击右上方进行申诉。
简易的申报流程
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耐心阅读建议申报须知↓↓
进入简易申报界面,对界面显示的个人基础信息、汇缴地、已缴税额进行查看、确认。纳税人对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
点击“查看收入纳税数据”后可以看到以下信息↓↓
确认个人基础信息、已缴纳税额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
申报完成后选择“申请退税”,选好银行卡。
确认相关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进入申请退税。
选择【申请退税】后,需选择退税银行卡(如已在本系统添加过银行卡,系统将自动带出已填银行卡信息),添加确认银行卡信息。选定银行卡后提交退税申请,可以看到退税申请进度。